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年第2号
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有关安排及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于年4月至5月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总体情况,相关法律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配套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划、标准制定情况,环境保护和改善情况,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法律法规实施和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二、受理时间4月20日—5月20日三、受理方式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刘巧雅联系-电子邮箱:rdhzcj.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218.html